| 温州市市级财政资金会计核算中心是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在市直机关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决策而设立的机构,负责市本级财政资金会计统一核算的具体工作。同时,在温州市财政局增设资金结算处,负责财政资金统一核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。会计核算中心的基本职能是: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进行集中管理,统一账户,分户核算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,取消各单位相应的银行账户和会计核算岗位,实行单位报账会计制度,原各单位分散办理的会计事项,改由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承担和办理。 |
| 市会计核算中心于2000年8月起正式运作,在各核算单位内部理财机制不变、财务管理和统计职能不变、单位年度收入计划和支出预算的编制方法不变、现行财政预算管理办法不变的前提下,实行“单一账户、集中支付、统一核算”的管理办法,统一办理资金结算,统一发放工资,集中进行会计核算,集中会计档案管理,统一财务公开。整个实施过程按照“政府负责,财政操作,部门配合,纪委监督”的工作责任制,各个部门能统一思想,统一认识,加强协作配合,确保了此项改革的顺利进行。到2002年底,市会计核算中心按照“循序渐进,分步实施”的原则,先后分五批对市本级111家行政事业单位和3家基本建设单位进行了财务清理,实行集中统一会计核算。 |
| 市会计核算中心位于市区府前街金来大厦二楼,拥有办公用房2100余平方米。经温州市编委批准,市会计核算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核定事业编制55名,资金结算处人员编制5名。现有工作人员41名,内设综合办公室和业务一科、二科、三科四个部门,所需人员均从现有机关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及大专院校毕业生中择优选调。自中心成立以来,市会计核算中心就积极参加“三个创建”活动,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,从制度上保证集中统一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实施,为核算单位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服务。先后荣获温州市财税系统“文明单位”、温州市“青年文明号”、温州市“文明单位”、浙江省“巾帼示范岗”等荣誉称号。 |
| 目前,市会计核算中心正在筹建基建会计核算中心工作。已对现有的基建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摸底,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筹建计划和实施办法,将对全市所有财政拨款的基建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。 |